2023-11-23 11:0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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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明確規(guī)定,無線電頻譜是國家資源,跟礦產(chǎn)、土地、水一樣,您占用了國家資源,就應該向國家繳納一定的費用。按照國家文件規(guī)定,頻率占用費自頻率分配或指配之日起按年度計收。不足三個月的按四分之一年計收,超過三個月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收,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收。
1.使用公眾對講機(功率≤0.5w)則不需要付任何費用。
2.常規(guī)對講機,每年需為每一部對講機交納頻率占用費,一般一年100左右。
3.中繼站要交2千到3千不等的費用。
4.使用公網(wǎng)對講機需要一定的流量資費+平臺費用